煤電廠排放的煙塵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三項大氣污染物與《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3223-2011)中規定的燃機要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相比較,將達到或者低于燃機排放限值的情況稱為燃煤機組的“低排放”。其中,在燃用煤質較為適宜的情況下、采用技術經濟可行的煙氣污染治理技術,使得煙塵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分別小于10 毫克/立方米、35毫克/立方米、50毫克/立方米的煤電機組,稱為低排放煤電機組;使得煙塵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分別小于5毫克/立方米、35毫克/立方米、50毫克/立方米的煤電機組,稱為滿足燃汽輪機組排放標準的煤電機組。
燃煤電廠除塵器工作原理
含塵氣體從布袋除塵器入口進入后,由導流管進入各單元室,在導流裝置的作用下,大顆粒粉塵分離后直接落入灰斗,其余粉塵隨氣流均勻進入各倉室過濾區中的濾袋,當含塵氣體穿過濾袋時,粉塵即被吸附在濾袋上,而被凈化的氣體從濾袋內排除。當吸附在濾袋上的粉塵達到_厚度電磁閥開,噴吹空氣從濾袋出口處自上而下與氣體排除的相反方向進入濾袋,將吸附在濾袋外面的粉塵清落至下面的灰斗中,粉塵經卸灰閥排出后利用輸灰系統送出。
冀 公網安備 13098102000341號